12月14日,泰州市委农工办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泰州市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实施方案》。该方案将于2018年1月实施,惠及“十三五”期间该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约5.2万户、10万人。
据泰州市委农工办主任朱应才介绍,按照规定,2018-2020年,泰州市建立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保费标准200元/年/人,泰州市共投入健康扶贫补充保险总保费约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