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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余企业未换新版营业执照 12月31日后旧照将失效

南京日报2017-12-15 13:33:13

  凡2015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应当在2017年12月31日前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否则将不再有效。南京市工商局12月14日提醒,南京市还有万余企业尚未完成换照,请务必抓紧时间办理。

  市工商局企业登记指导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企业老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登记管理部门的老版登记证(照)将停止使用,全部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将不再有效。需要换照的企业需携带《关于换发营业执照的申请》(登记机关领取)、《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至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原件丢失的,可凭声明作废的报纸报样办理。换照不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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