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灌云县纪委突出“异”字,向信访、扶贫、工程建设等问题突出的村居派驻巡查组,开展“村居巡查”工作,最大限度避免“人情干扰”,打通巡查监督“最后一公里”。
灌云县村居巡查力避各种“人情因素”,让巡查更客观、公正。巡查人员来自异镇(乡),在确定被巡查村居后,委派一名其他乡镇纪委书记担任巡查组长,并同时从该纪委书记所在乡镇财政、农经、信访、监察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4名,担任巡查组成员,经过县委巡察办培训后,上岗开展村居巡查工作。巡查顾问来自异片,在巡查过程中,为增强巡查成效,由县委巡察办牵头,为每个巡查组调配一名县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担任巡查顾问,向村居巡查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在人员调配中,明确规定,巡查顾问不得为被巡查村居所在乡镇的县纪委包片联系科室人员,也不得与被巡查村居有其他应当回避的利害关系。巡查保障来自异村,巡查工作办公场所设在被巡查村居相邻的村部,相关服务人员及办公用品、必要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也同时由该相邻村安排,待巡查结束后,一并结算,既避免与被巡查村居产生过多“人情”关系,又打消群众顾虑,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巡查。
截至目前,共组织2轮巡查,巡查问题突出的村居7个,发现问题40余个,有价值线索10余条,党政纪处分镇村干部4名,约谈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