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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18年起降低

南京日报2017-12-12 11:21:11

  原标题:我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明年降低 企业一年可减负7700多万元

  南京日报记者12月11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他们将印发《关于重新明确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对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进行结构性调整,并降低收费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仅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下降一项,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7700多万元。 

  《通知》明确,在国有产权交易活动中,按协议方式交易的计费金额(成交金额)由原来的差额费率3档计费,调整为差额费率7档计费,并将原先的2和1收费比率,递减降低到2—0.4之间。对竞价方式交易的计费金额(成交金额)由原来的固定费率计费,调整为将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为基础价(底价)和溢价两个部分,其中基础价(底价)部分调整为按差额费率3档计费,标准由原先的1%降低到0.8%—0.4%之间,溢价部分调整为固定费率计费,标准由原先的1%降低到0.6%。《通知》还明确收费标准为上限标准,各产权交易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 

  据初步测算,此次江苏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降幅在20%—60%之间,预计年可减轻企业负担7700多万元。以省产权交易所为例,2015年至2017年3年实际收入7228.56万,按新标准测算减少收入2310.98万,年平均降幅在31.97%。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助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省物价局还将会同省财政厅,自18年起降低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预计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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