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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徐圩新区构建“4+3”监督体系

新华日报2017-12-11 15:47:53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连云港徐圩新区着力构建“4+3”监督体系。

  “4”项硬制度:印发《徐圩新区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及时掌握新区中层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等基本情况,规范干部廉洁自律行为;制定《徐圩新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采购活动操作规则》,细化工作职责,推动采购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推进新区国有资金或以国有资金为主投资项目的采购规则统一;出台《徐圩新区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规避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容易引发的廉政风险;修订完善《徐圩新区AB角工作制度》,在互相协作与监督中提高工作质量,杜绝职责不清、分工不明、推诿扯皮等问题。

  “3”种软手段:制定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审批及行政执法等工作从业人员禁令,厘清工作界限,增加工作透明度;发放“廉洁徐圩 你我同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监督联系卡,健全外部监督体系;组织干部职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将个人廉洁自律行为与年度考评、职级调整等直接挂钩,强化考责问责。

  “4+3”模式的应用,推动徐圩新区干部职工履职尽责,为新区发展建设提供廉洁清明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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