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州市江都区围绕江苏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任务要求,深入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以抓好收益分配和现金分红为重点,全面建立村(居)经济合作社,有效落实农民的决策权、监督权和收益分配权。
目前,建成村(居)经济合作社271家,折股量化经营性净资产3.98亿元,成功培育20个“制度完善、运作规范、与农民结成利益连接体”的市级典型示范村经济合作社。2012年以来,65个村实施了集体资产股份的年度分红,分红金额达3000多万元。
江都区政府副区长孙明表示,探索创新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思路,推进村经济合作社建设,把集体资产权益量化到每个人并实施股份分红,有效释放财产性增收功能,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助推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