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晚下班回家的路上,看见几个女孩举着荧光闪闪的“网红气球”在追逐嬉戏,我小心翼翼地绕过去了。因为11月29日看见媒体报道了“‘网红气球’爆炸把四个人送进医院”的消息。
其实好几天前就看见路边有人卖这种气球了,衬着夜色确实好看,难怪格外受到儿童和情侣们的青睐。如果里面充的是惰性气体氦气,安全性还算有点保障,可是爆炸事件证明气球里充的是氢气,这就不太正常了。毕竟国家早就明令禁止售卖易燃易爆的氢气球,爆炸事件的当事人只是偶然买到了黑心小贩以次充好的气球吗?现在这大街小巷仍在叫卖的,是氢气球还是氦气球呢?只有等监管执法人员出来解答了。
在市场上能买到的危险玩具里面,“网红气球”还不算最危险的。毕竟它比较明显,你可以躲开。前段时间,国内不少地方的小学里流行牙签弩,被查处之后,有厂家停产牙签弩,转而生产钢珠弩;还有带锋利尖头或单刃的“指尖陀螺”“手里剑”等等,现在网上还在卖,有店家明晃晃地贴出“可拆卸过安检”“打不准包退”之类的广告。想想看,要是有不知轻重甚至别有用心之人这么扔一记,受伤是免不了的,更可怕的是防不胜防,更更可怕的是这些都是儿童玩具!
还有一些玩具的危险更具隐蔽性。比如资料显示,目前国内市场上70%的塑料玩具含有危害健康的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此前央视曝光过山东临沂一家玩具厂生产的毒玩具,增塑剂超标368倍,会导致儿童性早熟、损害肝肾甚至致癌;最近媒体还报道了一些网红玩具如婴儿牙胶、浴缸小黄鸭等有毒……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里,对玩具的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迁移等危害类型都有具体的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按理说,厂家设计的玩具只要不合规范,压根儿就不能生产和销售,否则该召回的召回,该处罚的处罚,国家也有相关规定。质监、工商等部门就算难以做到从源头控制玩具质量,发现违规产品并将之下架的速度也不该这么慢。
现状是,违规玩具们充分利用了互联网,营销传播的速度飞快;监管的反应速度却明显跟不上,危险玩具们成了网红,这边还鲜有动作,往往要等媒体曝光、上级通知,才打起整治的运动战。其实真要整治也是做得到的,此前市场上出现一款含有毒品成分的网红饮料,有关部门清查得就很迅速彻底。对危险玩具的监管理应同样给力,难道还要等隐患更频繁地成为现实吗?
中小企业数量庞大,从监管和执法难度来说,玩具等商品的市场准入和流通相关的制度设计确实还可以更完善,但监管部门仍需主动履行好当前的法定职责。否则,再怎么反复提醒消费者“擦亮眼睛”、家长和老师“帮孩子把关”,都是一句苍白的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