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江苏着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绿色发展底色渐浓。
绿色发展新框架逐步构建。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率先划定生态红线,率先开展绿色发展评估,守住生态保护、耕地保护、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建立自然资源变化动态监测机制,提高项目的环评、能耗等准入门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深入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初显成效,生态环境得到休养生息。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施“263”专项行动,整治各类环境污染,消除各种环境风险隐患,打响碧水蓝天保卫战。集中打造太湖生态保护圈、长江生态安全带以及苏北苏中生态保护网和生态保护引领区、生态保护特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6年末,江苏共设立自然保护区3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面积达53.6万公顷。
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步伐稳健。江苏明确提出加快培育发展绿色产业,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生产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产业发展上已经形成“三二一”现代产业结构,2016年江苏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同比下降6.57%;万元GDP用水量由2015年的65.7立方米下降到60立方米。
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严控增量与减少存量并举,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研究建立了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2013—2016年,江苏以年均2.8%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8.6%的经济增长,“绿色发展、美丽江苏”的生动色彩正在不断丰富。
江苏绿色发展成效显著,但由于国土面积小、人口密集、资源能源相对匮乏的基本条件无法改变,长期形成的粗放式发展格局等问题难以根本扭转,“绿色发展、美丽江苏”建设仍任重道远,需在强理念、摸家底、明界线、守红线、优评价、听民意等方面综合施策、同向发力,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深植绿色发展理念。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变革始于思想理念的革新,践行绿色发展的根基在思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在理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增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要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持续浓厚绿色发展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身体力行参与美丽江苏建设。
摸清绿色发展家底。知家底方能谋全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重要基石。2016年,我省选择了无锡宜兴市、南通如皋市和淮安洪泽区3个县(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试点工作。通过一年的努力,3个地区分别初步编制2014年、2015年的土地、林木和水3个资源资产账户,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宝贵的探索经验。今后,应依托试点成功经验,在规范调查制度、提升数据质量、建立监测机制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探索自然资源价值量估算方法,努力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未来开展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明晰绿色发展界线。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作为统领全省发展空间优化的基础性规划,江苏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是一个长期和复杂的过程。紧密对照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格局,细化本地区主体功能区划分,统筹谋划优化各项要素资源的空间布局。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差别化政策措施,利用不同的产业准入、财政金融、土地和人口政策推动主体功能区建设。
严守绿色发展红线。绿水青山就是美丽江苏建设的金山银山,生态保护红线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2020年末,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占全省国土面积比重不得低于20%。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江苏省应加快健全优化生态补偿制度,加大省级财政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专业监测系统,强化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监测监控,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及时掌握生态保护红线的动态变化。
完善绿色发展评价。绿色发展评价是督促和引导地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器、风向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统计体制”,这对发挥好统计监督职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随后中办、国办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今年7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省级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据此,江苏将对各设区市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实行一年一评价、五年一考核的机制,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突出结果应用,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作为各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此外,还要强化统计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统计口径、数据来源、时间要求等开展工作。
倾听绿色发展民意。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绿色发展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掌握了解群众对江苏绿色发展的满意度、认可度,主动回应群众对“美丽江苏”建设的动态诉求,势在必行。江苏应严格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要求,及时优化调整生态文明建设百姓满意度调查的指标设计,合理扩大样本数量,力争全面科学反映群众的真实感受。高度关注各项指标的满意度变动情况,坚持以民心民意为指引,努力建成百姓期待的“美丽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