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实河长制 推进河长治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生态文旅水城——淮安总河长话治水
白马湖生态保护工程
古淮河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里运河文化长廊
奔腾不息的江河湖泊犹如地球血脉,滋养着人类,孕育了灿烂的人类文明,是我们生命之体赖以依附的物质家园,也是我们精神之魂赖以寄托的文化根基。保护江河湖泊,地球上的万物才能各得其所,我们的家园才会更加美丽富饶,人类的文明才会得以继续向前发展。去年,中央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针对当前我国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一些河湖健康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等实际情况,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各地维护江河湖泊健康生命、实现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淮安境内四河穿城、五湖镶嵌,水域面积占市域面积1/4,被称为一座“漂浮在水面上的城市”。为呵护好水资源、塑造好水特色,淮安早在2009年就开始探索推行河长制,着力加强河湖建设、保护和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颁布实施了地方性法规《古淮河保护条例》,白马湖保护与开发工程成为“国家湖泊生态修复样板”,1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常年达Ⅲ类水及以上,首创“五位一体”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模式并在全国推广,营造了“水畅、水活、水清、水景”的生态水城特色。但我们也看到,全市目前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问题尚未彻底根治,水资源水环境的约束日益趋紧,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的压力不断加大,这客观上要求淮安必须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特别是当前,大运河文化带、江淮生态经济区等重大战略在淮安叠加实施,淮安作为大运河、淮河交汇点,地位特殊、责任重大,理应在落实河长制、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上有更大作为。我们将紧扣“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和“生态文旅水城”特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河长制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河湖治理力度,坚决保护水资源,严格防治水污染,不断改善水环境,积极修复水生态,着力放大水优势,为推动淮安绿色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抓住关键少数,实现河长专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特别指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抓改革的关键,不仅要亲自抓、带头干,还要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推行河长制,不是实行“冠名制”,而是建立“责任制”。落实好河长制,就是要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切实扛起河长这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历史重任。为把河长制落到实处,淮安市全面实行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负责制,坚持把河长作为河流保护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明确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全市总河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任流域性河道省管湖泊、区域性和城市重要河道河长,各县(区)、乡镇、村党政负责同志担任属地河道河长,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其他领导共同负责的责任体系。下一步,淮安市将层层立下军令状,创新出台同级河长向总河长述职制度,推动各级河长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导,确保每一名河长都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突出问题导向,实现精准整治。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体现,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每条河流都有各自的状况和特点,问题产生的原因、治理的途径也各不相同,必须把问题导向作为管水、治水、护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地制宜、因河制宜,对症下药、精准发力。淮安市将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推动各级河长经常性深入所负责的河道、湖泊、水库一线,实地开展调研巡查,在河岸边做足功课,在湖堤上下实功夫,及时发现问题,找出症结所在。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任务书、排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并建立销号制度,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河湖之病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淮安市将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水岸同治,严格按照水资源管理要求,全面清理排污口、污染源,加大河湖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不断完善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河湖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制度,尤其是突出重污染、高耗能企业的整治提升,加强综合防治力度,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注重建章立制,实现标本兼治。推进河长制是针对当下问题、着眼长远大计的决策部署,必须从制度上着力,在机制上做好文章,做到“以制促治”。淮安市将牢固树立依法治水理念,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积极开展综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行为,以“法治利剑”推进河长制有力有序实施。建立健全河长制督导检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指导和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任务落实,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把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并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或责任不落实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以及破坏水生态环境等行为,坚决追责,严肃问责,防止形成破窗效应。
——坚持群策群力,实现全员共治。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既要一段一长、分段负责,又要统筹推进、整体协作,实行联防联控。我们将坚持规划引领,从全域角度科学编制河湖流域相关规划,并依据流域片区特点特色,分类制定河湖管理保护实施方案,确保一个河湖一个实施方案,为河湖治理提供坚实支撑。充实完善河长结构体系,定期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河长制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形成上下协调、左右衔接、齐抓共管的河湖管理保护新局面。治好水环境离不开群众的广泛参与,淮安市将大力抓好宣传发动,加大河湖科普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同时,通过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河长公示牌、社会媒体、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河湖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