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在浙江安吉县召开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上,泰州市姜堰区荣获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这是姜堰继国家生态区之后获得的又一国字号殊荣。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国家生态市县的“升级版”。姜堰近年来整合各类生态文明建设资金20多亿元,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节能减排、水利绿化等环境基础设施及工程建设。他们在全国首创村居“两委”,设立生态文明委员和环保委员,填补了全国农村生态环保组织架构空白,推动环保触角全面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