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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上半年处罚306家保险机构

南京日报2017-09-20 16:32:13

  原标题:重大行政处罚次数明显增加 保监会上半年处罚306家保险机构

  2017年上半年,保监会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共对306家保险机构和447人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禁止4人进入保险业,责令13家保险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 

  据了解,4月底开展治乱象工作以来,保监会部署保险机构开展了8项自查工作,涵盖了偿付能力真实性自查、车险市场专项整治、人身险产品开发自查、险企重大股权投资和境外投资自查等。同时,保监会组织开展了市场乱象整治专项检查,检查主要针对产险业务、人身险业务、中介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非法集资等方面问题。 

  行政处罚力度加强

  保监会上半年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上半年,保监会系统共对306家保险机构和447人实施行政处罚,其中罚款6369万元,处罚机构家数、人数及罚款金额分别同比增长31%、18%和21%。重大行政处罚次数明显增加,其中,禁止4人进入保险业,责令13家保险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 

  从成效来看,治理乱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各保险机构的规范经营。各财产险公司和第三方平台陆续下架违规车险产品,部分公司主动调整经营策略,加强费用管控,费用率环比下降。农险经营规范性明显提高,承保理赔档案真实性、完整性不断提升。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明显下降,实现了结构性的“瘦身”。激进投资得到有效遏制,保险资金在上半年未发生非理性举牌、境外收购等激进投资行为。一些业务领域乱象问题得到了初步遏制。

  江苏开出罚单数第一

  南京日报记者注意到,在处罚过程中,江苏保监局开出的罚单数量第一,上半年开出52单罚单。 

  值得关注的是,上半年江苏保监局曾连续公布7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其中,光大永明人寿江苏分公司、盐城中支、南通中支分别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虚构业务数据、虚列财务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被江苏保监局警告并罚款11万元、12.5万元和30.5万元,其相关责任人也被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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