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筑牢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法治江苏在前行”系列报道之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衡量司法工作成败的关键标尺。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司法机关将促进公平正义、增加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准百姓心中的难点和痛点进行系列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放权+监督,营造公正司法环境
9月15日,由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彬出庭公诉,泰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章美担任审判长的一起加工销售“僵尸肉”案件开审。吴某伙同钱某从南京市江宁区谷里冷冻批发市场收购过期的鸡、鸭,用工业氢氧化钠加工后销售至泰兴及周边菜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两长”直接办案,已成江苏省推进司法改革以来的新常态。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第二批试点省份,江苏省法院、检察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凡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都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通过放权与监督并重,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一线办案力量大大增强。在总编制未增加情况下,基层法院检察院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
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省法院将大量案件的决定权都赋予法官, 90%的案件不再采取集体讨论、层层审批的方式办理。江苏省检察院建立检察官职权清单,169项司法办案职权授予检察官行使。
办案质量效率稳步提升。以江苏省最早的试点院南京玄武区检察院为例,在公诉案件受理量和起诉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平均办案时间比上一年同期减少8.98天。
老百姓集中反映的难点、痛点,也是司法改革的着力点。向 “顽疾”开刀,一系列改革齐头并进,多项成果在江苏省落地生根。
自2016年4月南京铁路法院实施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南京地区“民告官”案件以来,截至2017年3月底,新收各类行政案件2273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09件。南京江宁区城管局在对某研究所作出《限期拆除告知书》后,在未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而且某研究所起诉期限没有届满的情况下,就对涉案建筑实施强制拆除,被法院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作为全国首批试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省份之一,两年来江苏省各试点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70件,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2.3亿余元修复环境,340起行政诉前程序案件因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而结案。
阳光+便民,司法公正“摸得到”
783次延时,901轮竞价,溢价率57.955%,36646次围观……8月10日,盐城4个地块共计21.18余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在阿里巴巴旗下拍卖平台以26.328亿元成交,刷新我国网络拍卖单笔成交的最高纪录。
提升执行拍卖透明度,我省三级法院全部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所有拍卖环节全在网上公开进行。今年1—8月,上网拍品25605次,网拍成交金额357.27亿元。
从案件立案,到审理判决,再到执行情况,江苏省司法机关执法办案全程都被置于阳光下。 截至2017年6月8日,江苏全省法院互联网庭审直播35172场次,江苏高院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数量居全国首位,排名前10位的中级法院江苏占8席。中国裁判文书网运行以来,江苏省法院已将227.8万份裁判文书“搬”上网,数量居全国法院第三位。
2017年2月,江苏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建立检察门户网站集群,实现江苏全省125个检察院门户网站一键直达、信息互联互通。江苏省全面公开检察机关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去年以来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32.8万多条。
一系列便民举措,让老百姓感受到具体而真实的司法公正。
2017年5月,家住盐城市盐都区的75岁刘洪新老人来到盐都区法院,状告环保部门处罚错误。60多公里之外,对此类案件拥有管辖权的东台法院很快就收到诉讼材料的电子版,并受理这起行政诉讼。
立案难,曾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难题。自全面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江苏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逾95%。2017年5月起江苏省法院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不论案件属于江苏省内哪个法院管辖,当事人都可在家门口的法院递交立案材料。江苏法院将跨域立案诉讼服务与网上立案紧密结合,2016年江苏省法院利用互联网登记立案10.4万余件。
“以前阅卷要抱着厚厚的卷宗一页页拍照,现在检察院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光盘,不超过10分钟就能搞定。”江苏赋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明霞的感受背后,是江苏检察机关对当事人和律师执业权利的刚性保障。检方从扩大电子卷宗制作范围入手,要求批捕、起诉案件均要制作电子卷宗,为律师电子阅卷、异地阅卷提供方便。2017年1—7月,律师共提出阅卷申请上万次,检察机关全部安排。
智能+创新,机器人当办案助手
机器人审阅案件,精确找出案件疑点,给出量刑建议,撰写审查逮捕意见书、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初稿……8月1日,江苏省检察院自主研发的“案管机器人”上岗,它不仅能辅助办案,还能监控检察官办案,主动推送案件进展信息。这也是全国检察系统首个在江苏省推广使用的智能办案辅助系统。
书记员的打字速度尽管达到甚至超过专业速记员的水平,但有时还是赶不上法官和诉讼双方的语速,成为庭审效率的“短板”。在苏州,先进的语音识别技术正让书记员告别打字工作——除能将语音自动转化为文字外,还能自动区分庭审发言对象和发言内容,书记员只需进行少量修改,就可实现庭审的完整记录。
人力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提升司法办案效率。据不完全统计,法院通过运用移动办案、庭审智能语音转写、裁判文书智能生成等智慧审判系统,法官事务性工作剥离约40%,书记员事务性工作减少约50%,案件平均审判效率提高30%左右。检察机关运用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将办理交通肇事审查逮捕案件的时限由3天压缩到一天半。
智慧司法倒逼办案人员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方林介绍,“案管机器人”还担当监督者,自动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件案件、每一个办案节点、每一份法律文书,进行全覆盖、全流程、全留痕式监管,并主动推送信息,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仅交通肇事类案件,“案管机器人”发现甄别问题的准确率就达88.7%,办理交通肇事审查逮捕案件的时限缩短一半。“案管机器人”共发出流程监控提醒预警16352件、20236次,提醒预警准确率达100%。
防止同案不同判,江苏省法院利用人工智能和司法大数据技术搭建预警系统。系统对海量裁判大数据通过智能学习,可计算得出类案判决结果,为法官裁判提供参考,同时对于“同判度”较高的类案,如果法官制作的裁判文书判决结果与之发生重大偏离,系统予以自动预警,方便院庭长行使审判监督管理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