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决定第三十二次常委会会议九月二十一日举行
9月12日上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受江苏省委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强委托,史和平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9月21日至24日在南京举行,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审议《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江苏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开发区条例(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南通等市5件报批法规;审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江苏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审议江苏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江苏省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审议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吕振霖关于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听取了江苏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关于各项议程准备情况的汇报。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赵鹏、刘永忠、邢春宁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