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市优化财政扶持政策 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
日前,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优化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农业龙头企业更好带动农民增收的意见》。
根据《意见》,到2020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市域内农业基地面积比例达到70%左右,带动农户覆盖面60%以上;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2∶1以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50家,销售交易额年均增长7.5%。
南京市将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南京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重点扶持消化本地原材料开展农产品加工、带动销售当地农产品和促进当地农民就业增收的农业龙头企业。南京还将投入2.5亿元设立“南京市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金陵惠农贷”政策性优惠贷款业务。对在本地建立原料基地、利用本地原材料开展农产品加工、招用本地农民工、带动农民增收显著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其贷款额度由400万元调整到60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制度方面,我市将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500万元,对在本地建立原料基地、利用本地原材料开展农产品加工、招用本地农民工、带动农民增收显著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申请的涉农贷款,按照向商业银行支付利息的补贴标准从40%调整为50%,最高不超过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