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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好南京的“传家宝”为历史文化留下空间

金陵晚报2017-09-12 16:36:53

  走在颐和路,欣赏保存较为完好的民国建筑;看看老城南,闻遍南京的历史气息……深厚的历史积淀是南京的文化特色,在建筑上、街巷里随处可见。南京市如何在时代的进步发展中,在寸土寸金的土地上,保留住历史的文化空间呢?

  控制老城建筑容量 高度

  2014年,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控制老城范围内学校医院合理规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严格控制老城范围内学校、医院扩建。2017年3月28日,南京市政府发布了《南京市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规定》,严控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明城墙沿线、景观视线走廊的建筑高度,历史风貌区新建建筑限高在12米,为南京的天际线留下更多空间。

  全面保护还要合理利用

  总统府、颐和路公馆区12街区、扬子饭店……这一大批近现代建筑和历史文化遗产不仅被保护,还在为当代城市所用。这源于2015年南京市政府发布的《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保护与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将围绕“一轴二十一片区”进行近现代建筑群和风貌区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让这些见证了城市记忆的建筑物“活”起来,融入现代城市和百姓生活。

  挖掘城市记忆

  对乡村记忆的无数次回味,在文艺作品中反复出现。不仅是乡村,城市也有一段工业时期的特殊记忆。南京市政府在3月24日公布了《南京市工业遗产类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名录》,其中历史风貌区6处,包括金陵船厂、南京第二机床厂、冶山铁矿、原国民政府首都水厂、南京宏光空降装备厂、永利铔厂。南京市规划局名城处处长李建波解释道:“我们鼓励将其打造成集餐饮、休闲娱乐、文化创意为一体的街区,但必须要保持原有的工业风貌不变。”

  保护要立法 建立保护制度

  《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及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 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是保护南京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后盾。以工业遗产建筑为例,为了从法律法规上对其实行保护,今年新增的6处历史风貌区已经纳入到现行的《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20)》中,这是南京第二次将工业遗产纳入到地方法规中,擅自更改工业遗产的结构、风貌等将会面临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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