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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近日举行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听证会上

南京日报2017-09-07 09:21:33

  原标题: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听证会上“听证团”各抒己见 普遍支持建立政府指导价制度

  南京市市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听证会9月6日上午举行,由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政协委员等组成的21人“听证团”各抒己见,普遍支持运价改革,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府指导价制度。

  “2007年7月以来,南京市建立实施的出租汽车‘油运联动’机制,已不适应近几年出租汽车大部分使用车用天然气为燃料的实际情况,目前执行的作为与政府定价管理方式相配套的油运联动机制,应同步改革。”南京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 

  根据运价改革方案,南京市将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府指导价制度,即政府制定发布基准运价(包括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车公里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将燃油附加费并入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不再单独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 

  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企业可在基准运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运价(包括起步价/起步里程、车公里价),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此外,还将实施全天候全程双计费、交通高峰时段差异化定价。方案拟将现行的早晚交通高峰双计费调整为全天候双计费,并实施交通高峰时段差异化定价,即当巡游出租汽车行驶速度在12公里/小时(含)以下(包括停驶)时,全天分时段差异化计时收取低速行驶费。

  按照政府指导价制度,现行的运价结构将进行调整,给出了两套方案。方案一:在现行起步价基础上,将运价外的2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起步基准价为11元,起步里程和车公里价不变,浮动幅度为20%。方案二:将现行的起步价增加1元,将运价外的2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起步基准价为12元,起步里程和车公里价不变,浮动幅度为20%。

  方案还将现行的夜间服务费0.3元/公里(23:00至次日5:00),调整为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20%收取。

  “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每位听证会参加人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并将本次听证会的听证记录和报告上报市政府,供研究决策。”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徐卫华说,最快年底前,运价改革就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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