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绍泽调研《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时要求 推进小区物管走上依法治理道路
《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自2016年7月1日实施以来,已一年有余。8月23—24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率队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景南参加活动。
23日上午,陈绍泽一行首先来到秦淮区万达紫金明珠小区,在业委会负责人的带领下视察了小区的管理情况。业委会负责人反映,目前小区正在准备换物业公司。陈绍泽说,作为业主,你们有换或不换的权利;如果要换,要依照法定程序。在东郊小镇小区的一块空地前,小区业委会负责人介绍,因为小区车位紧张,他们准备把这块空地改成停车场。陈绍泽表示,小区更改空地的用途,要经过民主协商程序依法实施。在托乐嘉小区,视察组了解到,该小区去年年末刚刚换了物业公司,新老物业交接时,出现了不少矛盾。陈绍泽说,新老物业的交接要依法进行,物业公司入驻后要依法管理小区。
在24日上午召开的座谈会上,各相关区、街道,相关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企业代表汇报了各自工作,市房产局汇报了条例实施一年来的相关情况。据了解,条例实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市房产局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了大规模、多层次的普法宣传,并组织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和业主开展了条例的宣传培训,累计培训一万多人次。到今年6月,根据条例要求,相关配套制度已经到位。此外,市房产局还组建了专家团队,每季度开展市级物业管理专项检查,通过常态化检查和信用征集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物业管理行业动态监管机制。
陈绍泽对条例贯彻实施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说,条例实施以来,全市上下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促进了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他强调,物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坚持法治思维,推进小区物业管理走上依法治理道路。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理。要夯实基层基础,为条例实施提供组织保障,进一步提高实施效果,增进社会和谐、人民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