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健康的运动项目,却引起了巨大的社会争议,令人爱恨交加的广场舞,“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广场舞来自于民间,具有“草根”的诸多特点。一方面,自发性决定了其广泛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也决定了其带有随意性、随性性,譬如场地的选择、音乐音量的选择、舞姿动作的选择等等,没有什么规矩约束。换而言之,就是想在哪里跳、跳什么、怎样跳,完全由参与者自己决定。但是,既然是广场舞,又决定了场地的选择必然是在公共空间之中。因此,如果广场舞参与者不能考虑周围其他人群的合法权益的话,就势必会引发利益冲突,造成纠纷。近年来,围绕广场舞的种种是是非非,其根子应当就在于此。
现代社会中,“不影响或损害他人利益”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重要条件。很显然,广场舞要想行稳致远,就必须走出老是“挨骂”的窘境。而当务之急就是要做好自律。这一天,在苏州已经有望到来。
8月16日,苏州广场健身舞协会成立,首要的工作就是制定《苏州市广场健身舞爱好者自律公约》,让数十万名爱好者、上千支队伍不再因为自己的随意、随性而惹上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