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进民政事业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有效率发展 织密保障网 促进“大民生” 落实治国理政新方略 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
百姓的点滴小事,就是政府的民生大计。1700万老人需要什么样的养老服务;20多万困境儿童除了物质保障,还缺哪些精神关爱;如何精准回答保障谁、如何保、谁来保……这是江苏省委“大民生”保障的新要求,是群众的更高期盼,更是摆在江苏民政人面前的永恒课题。
日前召开的江苏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表示,落实江苏省委新要求,用着眼“大民生”的视野来把握百姓期盼,特别是底线民生,是民政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目前低保、养老等民生保障领域还存在区域上不平衡,条线上不均衡,服务质量不高的短板,需要保障更公平,落实更高效,执行更标准。
兜住底,纾解民生之困
日前,30名困境家庭的孩子雀跃地背上行囊,到如东青少年教育基地玩了5天4夜。这已是南通第四届公益夏令营开营,对这些没怎么出过家门的孩子来说,无疑是一次令人兴奋的旅行。
见微知著,一场公益夏令营的背后,是更加公平的“大民生”理念在基层的植根。今年上半年,江苏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排查结果与去年7月比,无人监护的少了98.9%、辍学或不在学的少了37.4%、未登记户口的少了69.9%。今年江苏省级还安排1500万元福彩公益金,专项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
南通市民政局局长王国平介绍,当地已为困境儿童编制了一张密密匝匝的保护网。1个微信公众号、1个网站、1个信息处理平台、1个QQ工作群、1个热线电话,24小时接受社会跟踪和反馈,5274条动态信息已分派处置。
物质保障加精神关爱,才能兜起特殊孩子的基本民生。截至6月底,南通共核查出农村留守儿童2332人,困境儿童4204人。查出一例,帮扶一例。经济困难的329名留守儿童家庭已领取保障金;79个监护能力不足的家庭,由村(居)干部或学校老师挂钩联系,定期做记录,挂钩人考核合格后享受600元/人/年的补助;30名监护缺失的孩子,立即实施补充照料,替代照料监护人每月有800—1040元的补助……
一个社会的温度,取决于“底线”的刻度。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灾民、困境儿童、空巢老人等群体的基本生活,主要靠民生保障兜底。上半年,江苏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基层 “大走访大落实”,江苏省民政厅24个工作组分别蹲点一个村,对低保户做到“户户到人人见”。这既是一次“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的实践,更是对政策能否兜住底线的一次检查和督促。
定标准,提升质量效果
南京老城南、悦华安养院的厨房窗口贴着这样的告示:“普通长者一周食谱”“糖尿病长者一周食谱”。新华日报记者采访当天看到,中午普通老人的午餐大荤是糖醋排骨,而糖尿病老人的菜单改成了红烧排骨。该养老院共有5个中心厨房,助餐不仅针对机构、社区不同身体状况的老人,还对外开放,相当于社区食堂,周边的白领、营业员、保安经常光顾,占到20%。
仅上半年,像这样的标准化助餐点江苏全省新建和在建的已达1527个,缓解了居家养老的最大难题。
民生诉求全面升级的新时期,群众合理的期待不能忽视,现实条件的制约也不能轻视,民生事业要在寻求“最大公约数”的前提下“切好每一块蛋糕”。江苏省委提出的质量民生,就在于当前形势下如何提供高水平的生活保障。毋庸置疑,高质量的民生,应该是标准化的、操作性强的。
江苏省民政厅已与省质监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成立江苏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已有18项江苏民政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去年立项4项地方标准,今年又申报了28项地方标准立项。“我们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科学实用、协调配套的民政标准体系”,在侯学元看来,尤其是养老服务需要标准化,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到今天,是时候提质增效,从硬件转向软件,从经验转向标准,更加关注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为此,江苏省将重塑养老服务的准入、退出、监管机制;制定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养融合、能力评估、教育培训等标准,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夯基础,基层服务“不缺腿”
不管什么样的民生服务,最终还得靠基层执行者来确保其高效运转。据统计,江苏省每个民政办直接面对的低保、五保、留守儿童、优抚对象等重点人群就有3000多人。“我们张家港锦丰镇有18万人口,民政工作分了8大类100多项,民政办9个人,跑死也干不好,群众满意度更不会高。”锦丰镇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张亚芳道出了基层服务的困窘。
民生的痛点就是改革的着力点。如今,该镇已有44名民政工作人员,其中镇民政办9名,街道办事处5名,30个村(社区)每村一名专职民政干事。这么多人还都是镇政府的定编人员,镇政府发基本工资,村里发绩效工资。“自从有了基层抓手,各项服务迅速一竿到底。”张亚芳说。
7月,江苏省民政厅再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到2020年,江苏全省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要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条件、有能力、有制度、有成效的标准。乡镇(街道)民政办必须全覆盖,并按照“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民政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人口多于5万人的乡镇(街道),民政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4名”的标准,足额配备乡镇(街道)民政专干。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基层服务势必作出更好的安排。今后,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每增加2万人口,还将增设1个岗位,增配民政专干。经费来源由乡、村两级承担,或由政府购买服务,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服务“没有腿”“迈不开腿”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