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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徐州市委第四轮党组织巡察工作启动

徐州日报2017-08-08 17:05:23

  原标题:十二届徐州市委 第四轮巡察启动 

  根据徐州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徐州市委巡察组将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10日对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徐州市农业委员会、徐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徐州市地震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等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坚持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江苏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试行)》、徐州市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突出政治巡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突出问题导向,重点监督十八大以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等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巡察组将通过多种形式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包括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和巡察对象的信访举报,根据需要到下属单位了解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重点收集掌握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纪律、作风、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专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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