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以来,江苏346人阻碍交警执法被处理
近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阻碍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案件相关情况并公布了典型案例,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实增强守法意识,尊崇法律权威,通过正当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切勿采取极端、不理智的行为抗拒执法,触碰法律底线。
据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阻碍民警执法案件357起,导致民警轻伤11人、轻微伤145人,因阻碍民警正常执法,81人受到刑事处理,265人受到治安处罚,今年以来,江苏共有346人阻碍交警执法被处理。
典型案例:这些行为,都是阻碍交警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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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违停被查,强行驶离现场
6月9日上午10点左右,淮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路面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违规停在公交站台区域。在民警对其检查时,该车强行加速驶离,随后多次逆行、闯红灯,迅速逃离现场。随后警方成立专案组调阅了该车行驶轨迹,并于案发后第三天在驾驶员张某家中将其抓获。民警还发现,张某在事发后第二天就将车辆进行了过户,企图躲避追查。
张某因驾车强行驶离、拒绝接受检查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构成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因其多次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张某同时被处以600元罚款,驾驶证被记12分,其A1驾驶证被降级。
交警介绍,遇交警执法应当主动配合。类似强行驶离现场,或拒开车门不接受检查、阻碍民警依法暂扣车辆等情形,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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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违法带人,竟咬伤民警
6月29日下午2点40分左右,无锡支队崇安大队民警在无锡市区广益路广南路口执勤时,发现陶某骑电动自行车违法带人,民警依法上前教育并实施处罚。然而陶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
在多次劝说无果后,民警依法采取暂扣车辆措施,陶某竟直接上前咬伤民警,并扯坏民警反光背心。后经鉴定,执勤民警已构成轻微伤,陶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3
违法不服处理,公然辱骂交警
4月29日下午3点左右,在淮安市区淮海南路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下,并准备对骑车人朱某进行教育处罚。
面对民警的执法,朱某非但不配合,扬言要让民警“走着瞧”,而且对民警加以言语侮辱。最终,朱某因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
据介绍,言语侮辱在各类阻碍民警执勤执法的情形中较为常见,很多当事人认为自己只要不动手,骂两句并不违法,但依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人民警察的,将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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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辱骂交警也违法
除上述情形外,通过网络辱骂依法执勤的交警,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惩处。6月18日,周某在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因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被执勤交警处以罚款20元,周某对此一直耿耿于怀。7月25日,周某拍摄正在花果山大道上执勤的交警照片,随后通过个人微博以文字配图的形式,以侮辱性语言对交警进行辱骂,造成较坏影响。7月27日,海州公安分局对辱骂交警事件介入调查,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周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介绍,执法对象通过朋友圈、微博等形式公开辱骂交警机关和民警,一方面是想自己出气,另外一方面也想通过舆论的压力,对交警部门造成负面的影响。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什么是自己的自由,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侮辱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同样构成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