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严落实责任 促太湖水环境持续改善市人大常委会督查太湖水环境 治理工作
太湖水环境治理被列为“263”专项行动“六治”中的第一治,7月10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对“263”专项行动治理太湖水环境工作开展督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参加督查。
7月10日上午,督查组实地查看了苏州吴中区城南街道新江中心河、苏州吴淞江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和吴江区庙港水厂。苏州庙港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一期)于今年3月全面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年底深度处理工艺全面投运。工程竣工后,能够提高水厂对原水水质突变的抗击能力,并有效应对原水藻类繁殖和去除藻类物质,提升出厂水质。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苏州副市长王翔汇报了关于治理太湖水环境工作的情况。2007年以来,太湖(苏州水域)水质保持在轻度富营养状态,水质整体改善,年均水质优于全湖,总磷浓度总体呈波动下降趋势,藻情总体处于较低水平。为扎实推进太湖安全度夏,苏州市全面部署应急防控措施,自4月1日起对太湖(苏州水域)饮用水源地和湖体的藻情开展日测日报,强化蓝藻打捞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国考、省考断面达标整治,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目前已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禁养区划定,苏州全市禁养区320家养殖场户已关停283家。强化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强化工业污染源执法检查,今年1至6月,苏州全市出动环境监察30981人次,检查各类企业12798家,实施行政处罚529件。
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和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后,陈振一指出,要更加充分认识当前阶段进一步强化太湖治理的紧迫性重要性,充分认识太湖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特别要高度重视解决水质逆转的隐患和思想认识上的隐患,既要立足当前打好攻坚战,确保安全度夏,又要着眼长远打好持久战,推进长效治理,以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为红线,以更严格的标准、更得力的招数、更有效的措施,标本兼治、防治并举、铁腕治污、科学治水,确保太湖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要以更大力度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改善太湖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控制太湖流域总磷总氮排放为重点,以高标准解决问题为导向,重点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化控源截污、全面实施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强化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等方面狠抓整改方案落实。要全力落实太湖水环境治理工作责任,从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完善政策措施、严格督查问责,促进太湖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使太湖水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少东、王鸿声、叶兆伟、顾月华,秘书长顾杰参加督查。苏州副市长蒋来清陪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