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ChinaNews阅读

民以食为天:进口食品选购要学会“三看”

新华网2017-05-04 16:16:13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一直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非常关注关注的话题,在国内食品屡遭曝光的背景下,消费者普遍表示对进口食品更有好感。泰国的榴莲、芒果,澳大利亚的牛肉、海鲜,意大利的肉酱、通心粉,德国的香肠、奶粉……不知不觉中,越来越多的进口食品进入中国家庭。然而,“进口食品”一定安全吗?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十二五”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称,“十二五”期间,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5年来共检出不合格食品6.8万吨、价值1.5亿美元,来自109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欧盟、台湾地区、东盟、美国和韩国列前五位,占不合格食品的75%以上。几乎所有种类的进口食品,均有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

  那么如何才能买到“安全、放心”的进口食品呢?在此,江苏苏州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境外生产的食品时,除了要选择正规的店家购买外,也要掌握一些基本的辨识方法,比如可以通过“三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看产品检验检疫准入情况。国家质检总局目前对肉类、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水产品、燕窝、肠衣、植物源性食品、中药材等进口食品的生产国家(地区)实施评估和审查制度、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消费者可以登录质检总局“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信息系统查询进口食品准入情况,在该系统查不到信息的进口食品尽量不要购买。

  二、看检验检疫证明。进口食品经口岸查验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会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该证明是进口食品进入流通市场的“通行证”,证书内容包括收货人、发货人、品名、包装种类及数量、输出国家或地区、规格、生产日期、入境口岸、入境日期、运输工具等内容。消费者可向经销商索要其复印件,以核对购买进口食品的信息。

  三、看中文标签。《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进口食品标签必须体现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者和(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辐照处理过的食品应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辐照食品”,对使用辐照处理过的原料,应在配料表中标明;对转基因食品的标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口食品必须在检验检疫局做中文标签备案,备案通过后才能在食品的包装上加贴中文标签,进入市场,因此,外包装没有中文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的进口食品尽量不要购买。(许庆秋)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