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紧紧围绕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工作要求,通过“职能明晰化、流程标准化、队伍专业化”,扎实推进全区镇(街道)基层法治审核全覆盖工作。
一是聚焦制度构建,推动审核职责“清晰化”。滨湖区司法局将制定基层法治审核工作办法列入区政府常务会重要议题,由区司法局牵头起草,充分征求并吸纳了全区7个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多轮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完善,最终以区政府办名义正式出台《无锡市滨湖区镇(街道)基层法治审核工作办法》。该《办法》系统性地将基层法治审核要求全面嵌入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管理的核心环节,明确覆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政府合同等四大领域,实现了必审事项的全口径界定。《办法》明确规定,各镇(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为基层法治审核机构,司法所为法治审核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形成了“主责明确、协同有力”的工作格局。同时,指导各镇(街道)依据市级指导目录,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责权限,于规定时限内编制完成并上报了《镇(街道)基层法治审核事项具体目录》,实现了“一镇(街)一清单”,确保审核事项清晰,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精准“施工图”。
二是优化运行机制,确保审核流程“标准化”。针对部分镇(街道)反映的内部程序不畅、标准不一等问题,分管领导带队组织骨干力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对镇(街道)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中解决和反馈,对个性问题进行个别辅导,形成了“发现问题-指导解决-巩固提升”的闭环,有效保障了标准化审核流程落地生根。在此基础上,现场指导各镇(街道)建立涵盖“事项提起-材料报送-内部流转-审核论证-意见出具-反馈归档”全环节的内部工作流转机制,绘制了直观易懂的《法治审核流程图》,确保各个环节无缝衔接、有章可循。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将牵头召开全区基层法治审核工作经验交流会,鼓励各镇(街道)围绕审核中的共性难点、特色做法进行深入交流,营造“比学赶超、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能力保障,打造审核队伍“专业化”。针对基层普遍存在的法治审核力量薄弱、“无人审”“不会审”的突出短板,通过内部调剂、招录选聘等多种途径,全区7个镇(街道)基层法治审核机构共配备专(兼)职法治审核人员8名,其中明确要求每个法治审核机构至少保障1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或具有法学本科以上专业背景的人员在岗履职,从根本上解决了“无人审”的问题。同时,积极协调争取编制资源,向基层司法所增派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名,进一步夯实了基层法治审核专业力量。构建“常态化学习+专题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机制,依托线上学习平台、案例研讨、轮岗学习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学习。精心筹划全区基层法治审核人员专题培训班,围绕常用法律法规、审核实务技能、典型案例剖析等内容进行系统轮训,着力补齐业务能力短板,打造专业化审核队伍。(文 孙岭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