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泗洪县司法局与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跨省协管机制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5-07-21 15:22:23

  苏皖两地山水相连、人文相亲,经济相融。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与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两地紧邻,人员流动很频繁,这给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提出了新挑战。自2021年以来,宿迁市泗洪县司法局就与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司法局多次“携手”,双方就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范围审批、异地矫正协管、应急处置、信息共享等工作实行跨区协助,相互监管,有效解决了跨省接边地区社区矫正衔接难”“执行难”问题,有力提升了接边地区社会治理效能。

  强化机制联建,夯实跨省合作基础,基于省际边界社区矫正实际,联合明光市司法局共同签订《苏(泗洪)皖(明光)接边地区一体化发展社区矫正工作协议书》,出台《苏(泗洪)皖(明光)接边地区社区矫正工作协作暂行办法》,奠定“跨省合作”的基础。《办法》就矫正对象异地协管、异地矫正、协查共享机制、联席会议等作出了具体化的规定。跨区域协作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推动跨区域社区矫正教育监管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共同推动跨省接边区域社区矫正工作共建共治共享,方便涉企、涉农社区矫正对象从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也“管得住”。自双方协管以来,已20余次合作协管,相互协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无违法行为及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推进接地联动,凝聚矫正监管合力。两地以符合法律法规为前提,从规范、合理、方便的角度出发,根据情况简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手续,推进衔接前置,矫正对象需要请假在对方区域内活动的,请假手续审批前与对方矫正机关商请,协助做好相应的监管措施,对方矫正管理机关发现该矫正对象有违规违法、脱离监管等情况应当立即通报并协助处理。经科学评估及两地矫正机构审批可以将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活动范围增扩到相应的接边地区,双方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生活地以及工作单位合理化安排,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减少矫正对象频繁请假、申请居住地变更的重复过程。

  优化协管程序,提升刑罚执行质效,建立协管联络机制,泗洪、明光两地司法局、检察院各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协管工作信息以及建立协管台账资料,确保两地四部门信息渠道畅通无阻。每季度末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对各方执法工作进行通报,共享社区矫正对象动态信息,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和协作事项。协管中坚持委托方为主,受托方为辅,被委托方主要负责集中学习、公益活动、实地走访等事项,各方职责明确、配合有序。各方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等突发事件,即可迅速联动,协助处置。强化检察监督,对于协管程序不合规、发生脱漏管等情形的,及时给予纠正,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协管中司、检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文 孙悦 孙修军)

编辑:陈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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