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梁法善执 惠民安薪——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部署会召开后,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聚焦“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开启执行攻坚行动。
披星戴月赴江阴 好一个执行完毕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袁某赔偿申请执行人张某8000元,袁某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玩起了失踪”。承办人曾去过袁某户籍所在地,但只有其母亲在家,其母亲表示代为转达,但之后仍没有任何消息。
后承办人查明袁某在江阴青阳镇有房产。在此次集中执行中,承办人在晚上到达袁某家中,袁某妻儿在家,承办人阐明了拒不执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袁某妻子不愿意看到丈夫为了8000元面临处罚,表示会劝说袁某尽快归还。第二天,袁某就来法院表示要一次性履行完毕,当场将案款打入了法院账户。案件至此执行完毕。
“我们老熟人了 你就再相信我一次吧”
“我们老熟人了,你就再相信我一次吧。”被执行人在执行谈话室言辞恳切,请求申请执行人再给一次机会。
这是一起合伙合同案件,申请执行人卢某与被执行人钱某协商开展快递业务承揽合作,约定由卢某承揽钱某在梁溪区的取派件业务,后合作业务终止后,钱某未按照约定返还合作经营期间的三轮车转让费、加盟押金等费用,遂诉至法院。后二人达成调解协议,确认钱某返还卢某11万元。但调解后,钱某“下落不明”。承办人在此次集中执行中,至调解书载明的钱某居住地,但未发现钱某,只有其前妻和其孩子居住,承办人现场留下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传票,让钱某前妻代为通知钱某按照传票时间前往法院。
钱某来法院后,顾虑其名下房屋可能被拍卖,甚至被追究“拒执罪”,经承办人组织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文 温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