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常州市金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内,受援人单女士将一面印有“法律援助伸正义,热情服务暖民心”的锦旗郑重交到承办律师周敏手中。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肯定,更是金坛区司法行政系统践行“法治为民”初心的生动缩影。
受援人亲属向金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赠送锦旗
案情回溯:一场事故引发的双重困境
2024年6月,单女士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尽管交警认定其负同等责任,但保险公司前期调解协议仅覆盖部分医疗费。更令她无助的是,用人单位以“已获交通事故赔偿”为由拒绝工伤赔付。“医药费和后续治疗费像座大山压着我。”单女士回忆道。
法援介入:专业破局,厘清法律误区
困惑之际,单女士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迅速指派经验丰富的周敏律师承办此案。周律师精准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及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明确“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可同时主张双重赔偿”,并逐一核算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权益。针对用人单位“双赔误区”,周律师通过法律释明和证据梳理,最终促成仲裁调解,用人单位不仅全额承担工伤赔偿,还额外给予单女士补助。
法治理念:以案释法,推动规范用工
“许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误以为‘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免责’,这是对法律的片面理解。”周敏律师表示。此案的成功办理,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纠正了企业的错误认知,对规范用工行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一面锦旗,承载着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可;一次援助,彰显了金坛区司法行政系统“为民解忧、为正义护航”的担当。近年来,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办理此类案件500多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法治温度”。(文 邹贵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