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苏州:两部《条例》5月起施行
2024-05-03 16:35:1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李诚

  自5月1日起,《苏州市乡村建设条例》《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近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两部《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苏州:两部《条例》5月起施行_fororder_图片20_副本

新闻发布会

  关于乡村建设及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苏州市乡村建设条例》立足地方实际,对农村住房建设作全流程的规定,这也是在江苏省内率先立法规范农村住房建设。该《条例》共六十二条,设总则、村庄规划和乡村设计、乡村风貌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八章。

  新修订《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共五十条,设总则、市容环卫责任、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章。相比修订前,该《条例》主要内容有较大变化和很多创新,为了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公正文明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岗位职责、事项清单、执法流程、行为规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会上,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尤忠敏指出,《苏州市乡村建设条例》的制定实施,将进一步推进乡村建设管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共同富裕。《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修订实施,将积极探索破解一些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在推动城市治理创新的同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留住城市“烟火气”。(文/图 苏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