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近期,南通市海门区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宣传教育为契机,多措并举,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在海门走深走实。
坚持全面统筹,提升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力”。海门区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主题宣传月活动,制定宣传教育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区镇开展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责和宣传重点,建立联动机制,构建全方位、常态化教育格局;以2024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为抓手,重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宣教工作,通过组织爱国主义专题法治讲座、观看爱国主义题材影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坚持多点发力,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凝聚力”。海门区依托“线上+线下”模式,实现爱国主义法治教育全覆盖,线上利用各单位、各区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相关内容及解读,在全区范围内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宣传造势;线下结合“缤纷冬日”“党员冬训”等活动,融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宣教内容,引导大家树立爱国意识和法治意识;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实现爱国主义教育长效化,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治文化公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为载体,广泛开展红色研学等主题教育,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入脑入心。
坚持重点突破,提升爱国主义教育“续航力”。海门区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交流研讨等活动,进一步筑牢爱国信仰、厚植家国情怀;紧抓未成年人这一重要群体,将爱国主义教育列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点内容,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政府一体化爱国主义教育新格局。此外,寒假期间,海门政法系统关工委“莘莘学子辅导站”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专项宣讲活动,政法老干部将红色精神融入课堂,通过宣讲海门本地烈士的英雄事迹,为同学们带来别开生面的爱国主义教育课堂,引导广大青少年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文 顾苑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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