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开展司法救助作为“检护民生”的重要着力点,始终关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用心用情为群众纾困解忧。
打通内外线索移送渠道
该院将司法救助工作贯穿办案各个环节,各部门在办案过程中积极摸排司法救助线索;联动公安、法院、妇联、残联等部门,畅通案源移送渠道,确保“应救助尽救助”。2022年以来,根据各方移送线索,武进区检察院为219名因案致困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128.8万元。2023年7月,该院刑事检察部门根据内部协作机制移送1件救助线索。控申部门经审查认为,被害人因见义勇为受伤,生活陷入困境,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遂从快、从简审批发放救助金1万元保证其后续治疗,缓解燃眉之急。
构建多元救助帮扶格局
该院树立“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通过与区民政、妇联、教育、残联、人社等部门建立协作帮扶机制,对重点救助人群建立妇联关怀、残疾待遇保障、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等多元长效救助的“ 1+N ”模式。如在办理未成年人刘某司法救助案期间,检察官发现刘某系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成长环境较差。该院申请市院联合救助,协调残联为其申办残疾证、落实残疾保障,联合妇联对其居住地重新装修,添置了家具、电器等必需品保障正常生活,并选任“爱心妈妈”教导刘某加强自护、自理,确保孩子健康平安成长。
提升帮扶救助司法力度
针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涉案当事人,该院积极向上争取开展联合救助,提升救助质效。2024年3月,该院在办理霍某司法救助案中了解到,因交通肇事致重伤成植物人的霍某,仅获得被告人赔偿2万余元,无法承担后续高额医疗费有可能面临终止治疗。该院立即提请省、市检察院联合向霍某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并协助其家属申请民事判决执行、与属地检察机关联动寻求医保报销、困难妇女关怀等社会帮扶措施,为霍某延续生命的希望。(文 夏丹 罗沁 朱远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