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成效,直接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与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近期,南通市海门区秉承“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思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打造多元解纷格局,破解“民告官”困局,截至9月底,海门复议案件调撤70件,调撤率达33%。
“复议+调处中心”,协调各方,保障大局。2024年3月27日,海门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挂牌成立并实体运行。中心采取“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处理、依法办理”的工作机制,对涉海门区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以及在全区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的行政争议案件,牵头组织调处工作。某镇政府为组织搬迁,与茅某父子签订了搬迁协议,约定了补偿内容和安置形式。后某镇政府按照该地块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发布要求该地块住户腾房的公告。因茅某父子未腾房,某镇政府作出《要求履行协议决定书》,要求茅某父子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腾房。茅某父子不服该决定书,向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被搬迁地块涉及海太过江通道北接线项目,争议迁延日久不免影响项目推进,对申请人而言,即使本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也难以实质化解争议。海门司法局联合调处中心,协调各方,组织现场调解,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派员作政策解释,最终从根本上切实化解了这起争议,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让“程序空转”变为“峰回路转”,有效满足当事人合理诉求。
“复议+人民调解”,延伸触角,服务为民。海门区充分发挥多元解纷优势,强化部门联动,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使行政争议化解由“单打模式”变为“组合拳”。对涉及工伤认定、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案件,坚决做到精准发力,应调尽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杨某在某别墅装修施工现场拆除脚手架期间死亡,人社部门认定工伤,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考虑到本次需要调解的法律关系并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行政纠纷,办案人员在对调解双方释法明理、耐心引导的基础上,将工伤赔偿争议引入人民调解程序,在人民调解员的组织下,双方对事故赔偿事宜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经海门法院司法确认协议效力。本案最终以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了案件审理,既解决了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工伤赔偿纠纷,也解决了公司与人社局之间的行政争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复议+公证服务”,源头化解,提升质效。海门司法局在实践中发现,大量搬迁补偿类案件,常常因为继承纠纷而令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质量和效率,海门司法局将公证服务能力延伸到行政复议活动,必要时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从源头解决矛盾纠纷。樊某与某街道签订一份补偿安置协议,后樊某去世,因季某与樊某属于再婚,情况复杂,街道认为继承人不明确,引发行政争议,在调处过程中,司法局将公证引入调解,季某就继承纠纷办理了公证,在有公证书的前提下,行政争议得以顺利化解。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终极目标,是解决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并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社会治理。海门区司法局探索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强化司法行政各部门联动,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整体提升。(文 唐贞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