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市海门区始终关注特殊人群权益保护,针对妇女儿童、农民工和消费者等特殊群体,给予特殊的呵护、帮助和关注,持续营造关心关爱特殊人群的浓厚法治氛围。
特殊呵护,保障“妇儿康”。海门区启动“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普法宣讲区镇“家家到”活动,组织安排来自东洲、联佑、平帆等7家本地律所的9名公益律师,走进村(社区)、学校、机关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深入开展妇儿权益维护和安全守护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重要作用,利用“缤纷冬日”“七彩夏日”“开学第一课”等契机,组织干警前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主题班会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未成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社会形成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从严惩处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充分发挥少年案件审判庭的专业审判职能作用,践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强化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司法保护,切实保障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特殊帮助,解决烦“薪”事。海门区组建司法行政干警、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为主的法治宣讲团,结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时间节点,走村入户释法解惑,通过文艺汇演、典型宣讲、发放法治礼包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渠道普法宣传,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建立法律援助、劳动保障、工会等多部门协作机制,深入农民工集中的乡镇、社区、企业、建筑工地等,紧盯企业欠薪、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合同履行等重点风险隐患,实现法律风险“早预防”;建立健全“一窗审批、多点受理”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类案件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指派援助律师,实现法律援助全区通办优办,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特殊关注,守护“钱袋子”。海门区执法机关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对面宣传答疑,引导商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真正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边执法边普法”;不定期开展重要民生商品的监测工作,针对商品和服务质量、广告宣传、价格行为、消费者投诉以及特殊领域和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定向检查,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举报机制,受理投诉后,执法部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在处理过程中,一旦发现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文 张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