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为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委巡察工作范围,为推动高质量法治建设提供新动能。截至目前,已累计巡察6个单位,发现问题49个,反馈报告6篇。
“一套机制”统筹联动
滨湖区司法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依法治区办与区委巡察办沟通对接,共同制定《法治建设纳入区委巡察实施方案》《滨湖区法治建设巡察工作制度(试行)》,将巡察前沟通准备、巡察中联动保障、巡察后情况共享,以及问题整改、结果运用等5项内容细化落实,推动法治建设与意识形态、选人用人等区委巡察重点内容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实现法治督察“单打独斗”向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转变,以优势互补、监督合力达到“1+1>2”的良好效果。
“一支队伍”聚势驱动
滨湖区司法局抽调执法监督、复议应诉、普法宣传等业务科室精干力量纳入巡察“专家库”,根据巡察内容以及被巡察单位职能,按照“专业、负责、回避”原则,灵活抽取相关专家组建巡察小组,全面提升巡察队伍水准;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区委巡察重点内容,定期开展巡“前”业务培训,提升“法治督查+政治巡察”综合业务能力。本次五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区司法局选派8名法治建设专项检查人员编入各巡察组,入驻各被巡察单位。
“一张清单”压实责任
滨湖区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行政执法、普法宣传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被巡察单位“关键少数”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法治建设考核、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行政复议与应诉等情况,梳理总结9大巡察内容,科学制定法治建设巡察共性清单。同时,根据被巡察单位不同职能,“对症下药”精准制定个性清单,突出其承担法治建设的“个性”标准,强化巡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一个抓手”彰显效力
滨湖区司法局以“巡察、反馈、整改、提升”为抓手,全方位开展法治建设“综合政治体检”,聚焦问题整改,坚持“当前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要求,并规定整改期限;巡察反馈意见经区委依法治区办和巡察小组集体审议后,纳入巡察反馈报告,形成工作闭环;注重巡察成果转化,将各单位落实法治建设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全区党建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文 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