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逐步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认知度、权威性和公信力,使多元化解纷真正成为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
一是队伍建设规范化,不断提升调解队伍履职尽责能力。海陵区司法局通过开展定期培训、调解技能大比拼等,全面提升调解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推动律师、公证员、“两代表一委员”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合力化解纠纷。目前全区入库专家人数已达到120余名,统筹个人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派驻调解等专业资源,形成区域内部一体联动格局,推动调解员加速融入本地区特色调解服务项目。
二是制度建设规范化,健全和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区级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镇(街道)调委会每半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村(社区)调委会每周进行一次排查,重点排查治理可能集访、越访的矛盾纠纷。海陵区及时排查、及时分析、及时汇总,准确填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报表,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矛盾纠纷常态化预警研判,提升矛盾风险前瞻预判能力和预防响应能力,从源头控减纠纷发生;建立完善分级响应、协调联动、高效处置的矛盾纠纷防控处置机制,细化责任,优化流程,确保高效、快捷、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对群众需求、风险隐患、社会矛盾的分析研判和预防预控,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政法委统筹、职能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新格局。
三是业务建设规范化,着力夯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础。海陵区成立泰州市海陵区人民调解协会,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具有较强法律业务知识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组成了人民调解协会理事会,制定调解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调解结论、文书制作等一系列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措施,切实提升调解基础工作质量。截至目前,各调解组织共受理并调解案件3423件,调解成功 3419件,调解成功率99.87%。所有受理并调解的案件全部按照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规范化标准要求整理资料,立卷归档。全区统一实行“一案一卷,以案定补”制度,为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文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