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泰州兴化市“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兴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汉梅,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惠彬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庭室负责人,海南镇等11个乡镇政法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杭雯主持。
会议现场
会上,兴化法院分管负责人徐开勇传达了上级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会议精神,简要解读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指标体系内容。随后,西鲍法庭、戴南法庭、戴南镇、沙沟镇分别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钱惠彬讲话
钱惠彬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他指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强基导向、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新时代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载体。人民法庭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坚持“全面创建、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聚焦源头治理、多元解纷、司法办案、诉讼服务,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前移解纷关口;要充分发挥乡镇“一站式”矛调中心的职能作用,加大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引导,挖掘发布典型案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打造亮点特色鲜明的诉源治理品牌,积极营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浓郁氛围。
刘汉梅讲话
刘汉梅针对重点内容对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创建工作重要意义,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以司法审判工作的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兴化新实践;加强协调联动,全面凝聚创建工作强大合力,市法院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协调,全力推动4个基层法庭因地制宜开展创建工作,各镇街要主动对标对表、全力支持配合,共同抓好推进实施;优化工作机制,全面夯实创建工作保障基础,市法院要围绕创建目标要求,细化量化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到人到岗,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加强对上衔接,做好对下指导,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切实提高创建品牌知名度,扩大创建工作影响力,以人民法庭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以人民法庭工作的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兴化新实践。(文/图 顾新燕 董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