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推南通市科技招商力度,吸引更多高层次创新人才来通创业或具有重大技术创新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落地,5月31日,南通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拨—投—股”方式支持重大科创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政策进行解读。
据介绍,“拨—投—股”是指将用于重大科创项目研发的财政资金在项目进行市场化股权融资时,按照约定转化为相应投资权益的支持模式,在共担研发风险的同时也可以分享研发投入的部分收益,实现财政资金从“无偿拨款—项目投资—股权转化”的循环使用,用“政府引导+市场接力”模式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实施细则》分为六个章节,二十六条。“拨—投—股”政策瞄准南通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重点吸引海内外具有广泛市场应用前景的原创性核心技术创新项目、可引领产业升级的共性关键技术创新项目、具有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创新项目、需跨领域联合实施的重大集成技术创新项目或产业重大关键装备技术创新项目来通落地发展壮大。
“为充分引导、调动各区(园区)科技招商的积极性,推动重大科创项目在通落地,市财政对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并鼓励拟落户地区(园区)、项目其他参与方按同比例投入,与项目团队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参与项目实施与管理。”南通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孙青山介绍,通过多个市级部门联合县市区(园区)及专业机构的综合评判,利用财政资金给予前期投入支持,在获得社会融资后择机退出,可以加速技术成熟,推动更多前沿性、颠覆性、原创性技术跨越“死亡之谷”,从而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支持项目在通落地转化,推动科技招商工作取得更明显的实效。
“拨—投—股”方式支持下的创新举措比其他地区科创项目招引政策更具吸引力。《实施细则》首次提出,在权益转化阶段,市级和拟落户地区(园区)拨付的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三分之一部分可作为无偿补助经费,其余资金可在“股权转化”和“资金返还”中选择(或组合使用)。当项目团队选择资金返还,还可按照不低于6%的年收益率计算返还本息,大大低于部分地区按12%年收益率计算的返还金额。(文 陆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