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解决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公证+调解”工作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公证法律服务,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近日,钱先生与罗女士因夫妻感情破裂,在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但双方却因房产的分割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婚姻登记处调解员在调解的过程中了解到,双方一致同意将名下共有的房产归钱先生所有,钱先生则给付罗女士一定的补偿款,但何时给付二人意见不一。罗女士担心办理离婚手续后钱先生不给补偿款,钱先生则担心给了补偿款后罗女士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要烦了,不行我们就去打官司。”听到这句话后,调解员告知诉讼成本高,流程也比较繁琐,建议二人到相城公证处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二人怒气冲冲来到公证处,公证员见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立马将二人分开,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说,让他们“放气”,待双方心情平静下来再进行劝说,并请双方换位进行思考,进一步减轻双方的心里积怨,有效避免矛盾激化升级。
在与双方的交谈中,公证员很快发现二人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彼此不信任。为解除双方的顾虑,公证员提出了解决方案,即利用公证处的资金监管职能,由钱先生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将补偿款提存至公证处账户,待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罗女士先配合钱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再由罗女士凭离婚证、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到公证处领取补偿款。最终二人同意了公证员的解决方案,快速办理了相关公证,不仅解决了双方的信任危机,双方权益也都得到了保护。
公证制度是我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证明、服务、沟通、监督等法定职能是社会纠纷多元化解决的基础性资源。“公证+调解”机制的运行,将公证服务与纠纷调解相结合,公证员凭借过硬的法律素养,对于矛盾纠纷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通过法理结合向当事人进行专业说明解释,并快速锁定矛盾争议焦点,真正做到用法律化解纠纷,用专业解决矛盾,不仅提高了调解效率,还大大增强了调解公信力,有助于化解矛盾、定分止争。
接下来,相城公证处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拓宽多元解纷维度,进一步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司法所、法院等的沟通联系,将“调解”深度融入家事公证、商事公证、知识产权公证和人民法院司法辅助调解等领域,灵活运用协议公证、遗嘱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提存公证、保全证据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等公证法律手段,缩短调解周期、降低维权成本、推进协议顺利履行,为建设“法治相城”“平安相城”贡献司法行政力量。(文 张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