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也即将到来。为广泛宣传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果,5月22日上午,盐城市人民政府举行2024年盐城市“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步胜应邀发布相关工作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陶晓林主持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单广智,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张卫东,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姚建军出席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23年,在盐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体推进盐城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和美丽盐城建设,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质量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省攻坚办、省生态环境厅连续四年发来贺信,充分肯定盐城市治污攻坚成效。
大气环境方面,全市坚持“控扬尘、治臭氧、抓减排、强执法”,强化市县同治、部门联动,推动1240项重点治气工程项目和427项VOCs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成见效。超额完成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省定任务。全市PM2.5平均浓度达27.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83.4%,均居全省第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46,连续八年全省第一,2023年2月、8月、9月3个月份进入全国空气质量前20名。
水环境方面,全市聚焦全优Ⅲ目标,坚持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三源”同治,定向监测、精准溯源、靶向整治;重点推进生活污水、养殖粪污、“六小”行业、农村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等五个方面治理。
土壤环境方面,全市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进行管理。全市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275个,20吨及以上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90%以上,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围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盐城市充分发挥“天蓝地绿基因红”独特优势,持续守护世界自然遗产、国际湿地城市两张国际名片,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全市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研究出台《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盐城市绿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实施“生态岛”、生态安全缓冲区、“美丽海湾”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协同保护进一步深化,高质量承办全球滨海论坛,打造滨海生态领域交流合作平台,构建生态治理合作长效机制,共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截至目前,盐城市共记录生物物种4692种。其中,陆生维管植物1041种、陆生脊椎动物513种、陆生昆虫1011种、水生生物2127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的保护物种共计142种,包括35种国家一级保护物种,以及107种国家二级保护物种。全市物种数量较2018年增加了1384种,其中鸟类增加了24种,验证了盐城市污染防治攻坚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
下一步,盐城市将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美丽盐城建设的目标任务,坚定信心、鼓足干劲、真抓实干、勇争一流,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市域典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文/图 邹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