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们真是人民群众利益的守护者!没有你们的倾情帮助,这7万多元就要不回来了,这钱是我们夫妻俩的养老金。”近日,赵先生向常州市天宁区兰陵司法所工作人员表达谢意。
赵先生的女儿患有双向情感障碍,属于二级精神残疾,无法正常工作生活,夫妻俩一直和女儿生活在一起。近些年,赵先生的女儿固定在一家美容店接受服务,与该店店员相处融洽,每年在店内消费千元。赵先生夫妻俩为了鼓励女儿多与外界接触,一直未过问美容店服务与消费事宜。近日,赵先生偶然发现女儿竟在花呗、借呗上借款30万元用于该美容店,遂前往美容店了解实际美容消费情况。
赵先生认为,该美容店仅做5个项目就收取了其女儿30万元费用,美容店存在恶意诱惑消费和强制消费,要求美容店退还多收的费用。然而,美容店老板拒绝了赵先生的要求,并声称赵先生女儿是自愿消费。多次协商未果,赵先生最终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展开调查,但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争议一时难以调停,于是邀请兰陵司法所介入组织调解。
5月15日,常州兰陵司法所组织涉事双方进行了现场调解。赵先生要求美容店退还10万元,美容店则认为顾客自愿签订合同并已享受了服务,在销售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存在欺诈,只能退还其卡内未使用完的4.4万元。兰陵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向美容店负责人科普,赵先生的女儿患有双向情感障碍,属于二级精神残疾,其作出的民事行为需得到监护人的追认,否则是无效的。
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美容店负责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阐明商家的权利和义务,督促其诚信守法经营。经过耐心地调解,美容店负责人与赵先生签订退款协议,美容店扣除经营成本后,当场退还费用7.5万元。(文 李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