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日前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印发《江苏省“无废运河”建设工作指导方案(2024—2025年)》,指导地方全面开展建设工作。
指导方案明确具体建设范围包括徐州市、宿迁市、淮安市、扬州市、镇江市、常州市、无锡市和苏州市8个设区市及6段主河道,要求各地以流域、部门、要素三大协同为主要思路,将大运河作为整体进行统筹利用与保护,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统筹水、气、土、固协同治理,加快绿色转型,打造“美丽运河”。到2025年,基本建立全省运河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机制,形成清洁航运、流域治理、风险防范等多个“无废运河”建设典型治理模式,实现运河“水畅、河清、岸洁、景美”的治理目标。(扬子晚报 记者 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