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徐州邳州市司法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规规定,不断在探索行政复议新路径上下功夫,以提高行政复议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逐渐形成“早介入、早指导、早化解”的新模式,确保行政复议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复议案件“早介入”,主动调查促调解。邳州市司法局在收到行政复议案件时,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联系申请人了解复议请求,掌握矛盾焦点,针对复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解案情,如果案件有调解的可能,及时通知诉前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介入调解,与申请人进行对接调解,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与被申请人(单位)沟通,寻求调解的可能性,案件如果确无调解可能,则启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提高案件立案审理效率,尽快将案件转入复议程序,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争议问题“早指导”,高效办理提质量。邳州市司法局根据行政复议案件的案情分析,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检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在法定时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为适格当事人等;在复议案件受理后,及时确定案件审理的时间、地点,通知相关当事人参加审理,并根据案件情况尽快确定审理法官,及时指导案件的进展。
居中办理“早化解”,维护权益保和谐。邳州市司法局作为行政复议的主体机关,在行政复议案件中扮演着协调者、监督者和服务者的角色,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公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提高办理效率,保证办理质量,在法定期限内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决定的,应按规定延期办理,并告知当事人具体原因,对于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要进行执行监督,确保被申请人正确、及时地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维护复议决定的权威性。(文 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