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徐州邳州市司法局积极落实《徐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要求,促进和规范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提升。
“抓”队伍建设,促进调解团队专业化、系统化。邳州市司法局多元打造“一站式”调解组织,成立非诉服务中心,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在全市范围内成立22个标准化个人品牌调解室,3个家事调解室;进一步打造特色化的调解组织,备案邳州市商会调解委员会,指导10家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新增1家新业态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高标准高要求选聘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进入调解员行列,不断提升调解队伍的专业性;推进行政调解组织纳入非诉平台,引导群众使用非诉讼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已通过“苏解纷”非诉平台化解6件行政调解案件。
“抓”源头治理,促进调解工作非诉化、多元化。邳州市司法局坚持源头治理,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行政决策、管理、执法等全过程,在预防中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以市调处中心为平台进一步延伸扩展,在全市成立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价格争议纠纷、消费者维权纠纷等专业化行业化的调解组织,以专业化的机制化解专业性的矛盾纠纷,避免矛盾纠纷下行至诉讼阶段;建立风险评估决策机制,对各行政单位在决策前开展客观精准的风险评估,明确风险点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制定风险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方案,避免矛盾出现不可控状况;在全省住建领域率先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开展住建领域多元一站式专业性解纷,形成“住建牵头主抓、法院提前介入、多方参与配合”的工作格局。
“抓”保障监督,促进调解过程合法化、正当化。邳州市司法局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综合信息平台,并与“12345”政务热线、“110”警务热线、“苏解纷”等信息平台互通,建立群众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调解组织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完善调解员队伍管理机制,建立调解员名册并向社会公开,推动调解组织与承担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职能的相关单位、平台对接;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和计划,对全市14家法律服务所和6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度考核,切实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更好地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树立基层法律服务业的良好形象。(文 张浩 朱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