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无锡:让公共法律服务更精细
2023-01-31 16:16:26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高一芳责编:蒋硕

  近年来,无锡市积极整合法律服务优质资源,合力布局法律服务点、骑手普法驿站、助企工作站等,为小微企业、基层群众、新业态群体就近就便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打造“15分钟法律服务圈”

  “天天在外跑,难免遇到小纠纷。多亏了‘小蜜蜂驿站’,前两天送餐过程中跟客户发生了点小矛盾,驿站马上通知人帮我们处理,确实很方便。”某平台送餐骑手李明(化名)笑着说。

  他在送餐过程中因交通问题耽搁了时间,受到顾客责骂因而发生纠纷,他第一时间通过“小蜜蜂驿站”联系到社区调解员及时帮助他调解纠纷,很快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在惠山区,“小蜜蜂驿站”赢得了众多新业态就业群体点赞。“依托快递驿站,我们将在每个街道至少建有3到4个普法联络点,为更多的新业态就业群体提供家门口法律服务。”惠山区司法局局长吴晓雄介绍,各街道把最大的快递驿站作为枢纽式的“普法联络总站”,形成“15分钟社区法律服务圈”。

  自2022年12月成立以来,该驿站惠及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100余人次。除了硬件设施上的优化整合,法律服务圈的“软实力”也在进一步优化。由无锡市司法局牵头,各律所共同参与,成立红律护“新”法律服务团,开展专题讲座、在线问答、案例点评300余场次;宜兴市司法局投入专项资金,建设村(社区)法律之家,共同打造“15分钟法律服务圈”……

  探索助企“管家式”法律服务

  自2017年,中国南山车联网小镇项目在锡东新城签约落地,锡山区开始对接“产业集群+特色专业园区”发展战略,将法律服务触角延伸至专业园区。在锡山区司法局指导下,锡山区企业法律服务团全程参与法律服务,为南山车联网小镇园区的企业提供“管家式”全流程法律服务,受到园区管理方及入驻企业的欢迎和肯定。

  “我们还在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链上企业提供清单式法律服务。”锡山区司法局局长钱军介绍,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锡山区分会主要负责同志还带队深入无锡通用钢绳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并帮助小微企业协调解决减费降税、社保延期、劳动用工等问题。

  为促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特色法治服务。滨湖区成立全市首家“司法护企助企工作站”,新吴区实现 “产业链+法律服务”全域覆盖、高效对接。

  仅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月”“进万企解难题促发展”“律护企航”等为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企业3600余家,帮助解决法律问题1700余个。

  创新优化法律服务品牌

  “新进直播间的宝子们,点点关注,点点赞……” 主持公益普法直播活动的,是有着多年法律从业经历、尤善民商事经济纠纷处理的青年律师、民盟会员王卉。“经济类的案件、道交纠纷啊,婚姻案件,大家都会来问我,我就下班后开启直播答疑解惑。”王卉说。

  她负责的“小王同学说法”微信视频直播,也是梁溪区清明桥司法所2023年推出的线上法律服务品牌。

  无锡市还依托全市律师队伍,积极打造各类公益法律服务品牌,形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品牌的规模效应,推出“律护蓓蕾”“汇方锡图公益站”“律校1+1”“普法元周律”等一批高质量服务品牌,组建志愿团队,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打造了无锡公益法律服务品牌矩阵。

  无锡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紧紧围绕法治惠民目标,创新普法方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文 张永明 欧阳蕙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