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九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第四批“大运河法治文化品牌项目”及第三批“法治文化特色园”的通知》,苏州6个法治文化阵地荣获省级表彰。
其中,苏州市保密教育实训基地、张家港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常熟市政德教育基地、运河法治文化公园、冯梦龙无讼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被评为第九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太仓市乡村振兴法治文化特色园被评为第三批“法治文化特色园”;苏州市运河法治文化公园同时获评第四批“大运河法治文化品牌项目”。
近年来,苏州市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纳入法治苏州建设总体布局,把持续推动法治文化阵地提质增量作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着力点,推进法治文化阵地、载体、景观建设纳入地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公园、广场、景区等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法治文化阵地2个、省级68个、市级356个,形成了多元化法治文化阵地集群。
“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苏州市将更好发挥示范点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持续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吴睿说道。(文 虞天一 沙叶丹)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