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南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南通市市区室外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进行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南通市体育工作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加强体育公园、嵌入式球场、健身步道和全民健身路径的建设,仅2023年全市就新增体育场地面积259万平方米,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已超4平方米,室外全民健身设施管护压力进一步增大。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室外体育场地设施和健身器材的管理,《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室外全民健身设施的种类和范围,各区政府(管委会)、市体育部门、区体育部门和乡镇(街道)等器材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室外体育场地的面积要求和体育器材的质量要求,以及体育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实现科学合理的规划、保质保量的建设、责任明确的管护、逐步有序的更新,确保每个环节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管理办法》共十三条,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新建小区建设标准。新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建设公共健身设施,在确定新建居住区地块规划条件时予以明确,纳入施工图纸审查,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公共健身设施。
南通市体育局局长江华表示,今后全局将积极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大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继续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切实强化现有公共体育设施管护,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健身有去处”的问题,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体育事业发展的成果。(文/图 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