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任一户籍窗口,即可“一窗式”办理全省范围内24项高频户籍事项,不用再来回奔波。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充分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江苏省公安厅决定从12月14日起,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高频户籍事项“全省通办”。
户籍办理窗口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高频户籍事项“全省通办”,是指江苏省户籍居民可以在全省范围内任一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户籍窗口,申请办理纳入通办范围的所有高频户籍事项。业务受理窗口依托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与户籍地窗口协作,实现高频户籍事项“就近就便申请、就地及时办理、系统流转数据、群众办事方便”的目标。
据悉,根据综合评估,纳入第一批“全省通办”户籍事项范围的共包括24项业务,分为“即审即办”“流转办理”两类。其中,“即审即办”类由受理地接收申请材料后,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直接办结;“流转办理”类由受理地接收申请材料后,经初审符合规定的,将有关信息通过公安内网系统流转,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户籍办理窗口
“即审即办”共10项,包括:居民户口簿换领、补领;户口迁移证换发、补发;宗教信仰变更;身高变更;血型变更;文化程度变更;婚姻状况变更;兵役状况变更;服务处所变更;职业变更。
“流转办理”类14项,包括:在国内出生6周岁以下持出生医学证明的,婚生婴儿出生登记申报;凭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非正常死亡证明的户口注销;符合规定的军人户口注销;公民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的户口注销;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户口注销;市内城镇地区,夫妻投靠迁移户口;市内城镇地区,父母与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间相互投靠迁移户口;市内城镇地区,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相互投靠迁移户口;未满6周岁公民的姓名变更;出生地更正;籍贯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出具;注销户口证明出具;曾经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证明出具。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高频户籍事项是江苏公安机关跨前一步创新推出的便民举措,是公安机关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做示范的具体实践,尽力为群众提供更大便利,但在具体业务办理过程中,若遇有群众身份无法核实、提供材料存疑、申办事项超范围等情形的,公安户籍窗口将告知引导当事人到户籍地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办理。(文/图 苏宫新 朱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