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近年来,张家港市锦丰镇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拓展调解领域、创新调解方式,通过四项举措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提高站位,聚焦调解工作方向。锦丰镇把调解工作置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部署中考量谋划,明晰调解工作的时代坐标,坚定调解工作发展的正确方向,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调解能力。全体人民调解员秉持调解为民宗旨,践行法治建设实践,通过扎实的人民调解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当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排头兵”、践行“枫桥经验”的实践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的“先行者”。
守正创新,聚力践行“枫桥经验”。锦丰镇加强与镇动迁办联动,创新设立“动迁矛盾纠纷调解室”,全力化解拆迁安置矛盾纠纷;完善“公调”“诉调”对接机制,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共设立5个派驻调解工作室,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对接;面对工业经济发达、涉企矛盾纠纷较多的状况,把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放在重要位置,牵头设立涉企矛盾纠纷一站式服务平台,覆盖辖区3个片区重要工业园。
厚植根基,聚合调解解纷力量。锦丰镇精心选聘以党员为主的调解员队伍,现有14名调解员,其中专职调解员11名,兼职调解员3名,分设受理岗、调处岗、内勤岗等。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过程参与“睦邻能手”培养计划、“百名调解人才”培养计划,分批参与人民调解实训基地培训,开展矛盾调处研习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坚守规范,聚集调解发展动能。锦丰镇坚持向管理要效能,不断健全目标责任制、首问负责制、请示报告、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举措,不断强化学习、培训、考评、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业务流程;发挥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中“主力军”作用,常态化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有针对性开展金融、消费、环保、妇女儿童等重点领域专项排查,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文 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