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南京海事法院巡回审判点(南京自贸片区)启用活动在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举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共同发布《关于服务保障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实施提升战略的司法举措》(以下简称“《十五条举措》”),以及关于服务保障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典型案例。
《十五条举措》涵盖了搭建联动平台、加强专业交流、集成智审系统、扩容解纷平台、完善流程规范、创新审判机制等十五项具体内容,实现了政治站位和司法理念双提升、司法联动和多元解纷双赋能、专门法院和专业审判双叠加;既发挥了海事法院对港航企业的专门保障职能,又发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国际商事、知产、金融、破产、劳动争议、执行等全链条多维度司法保障职能。
《十五条举措》通过搭建涉自贸区商事海事案件联动平台,建立涉自贸区案件跨域立案和快捷移送机制,依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和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双层集中管辖机制,加强对涉自贸区国际商事案件的联动化解,南京海事法院对涉南京自贸片区海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实现“海地合作”深度发展。
《十五条举措》对标国际公认的宜商环境评价指标,共同推进智慧法院、数字法庭建设,打造集域外法查明、中英互译、在线身份认证及授权代理见证、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于一体的,“一站式”、融合式诉讼服务平台;制定完善诉非对接流程规范,依托“江苏微法院”“法护海江河”等“一站式”解纷平台,实现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在线移送,实现调解协议“一键式”在线司法确认功能,实现诉讼与非诉讼机制协同联动、有机衔接。
会后,南京海事法院敲响巡回审判“第一槌”,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自贸区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文 南小中 朱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