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苏州市“法治小区”建设推进会在太仓市召开。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张梁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市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法治小区”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设“法治小区”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是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的一个新途径;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法治小区”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全市“法治小区”建设活动的组织统筹,将“法治小区”建设作为法治苏州建设重要任务加以推进。
会议要求,全市要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法治小区”建设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官一律”等专业力量作用,形成推进“法治小区”建设的工作合力;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法治小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形成推进“法治小区”建设的“路线图”“施工图”;要注重典型培育,以条件成熟、基础较好的小区为重点,积极探索“法治小区”建设的有效方法和实践路径,形成一批可复制、品牌化的典型示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推动“法治小区”建设,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本地区“法治小区”建设活动稳步推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法治小区”建设的良好局面。
会上,《苏州市“法治小区”建设工作指引》发布。该工作指引共有总则、组织领导、履职管理、法治保障、文明守约和附则等六章37条,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确保全市“法治小区”建设活动有可依据、可操作的指引,推动建设“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健全、法治供给充足、治理成效显著”的“法治小区”。
太仓市、昆山市代表分别作交流发言。会前,与会人员现场观摩景瑞荣御蓝湾、中荷新村等“法治小区”建设情况。(文 黄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