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张家港市以法律顾问考核为抓手,以显成效为目的,通过明确责任、抓好过程、前置审查三步走流程,层层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地生根,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制度先行,夯实运行机制。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政府法律顾问权利义务,建立政府外聘顾问履职情况记录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续聘或者解聘。塘桥镇制定《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建立政府法律顾问责任清单,明确考核制度,压实量化任务,从履职、服务、规范、纪律四方面科学设置评分标准,扣分值达到“峰顶”时,对政府法律顾问及其所在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限期上交经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做到有错必纠。
阳光优选,加强队伍建设。为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张家港市以公开、公平、择优为原则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市级层面由市司法局承担日常工作,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等选聘程序遴选出9名律师,吸收华东政法大学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专家、资深律师和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制专家组建成第五届市政府法律顾问;部门、区镇(街道)组建“专家+律师”“本地+外地”“行政+民商”“主任+助理”等模式多样的外聘顾问团队,以多名律师对一个机关、一个律师团队对一个机关及多个下属单位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
抓好过程,规范管理流程。张家港市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法律顾问办理有关政府法律事务情况,并将其作为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求法律顾问每年提交履职报告,总结当年工作履职情况,有加分事项的,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顾问律师定期以走访、座谈等形式扎实开展专项调研,主动上门及时了解各聘用单位特别是重点执法单位的法律服务需求,从而有针对性提供法律服务。
前置审查,深化智囊作用。张家港市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建立“2+X”审查模式,即政府法制人员(公职律师)为主体、法律顾问、专业人才组成的审查小组,服务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把控法律关口;为聘任单位定期开展“法治体检”,针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建设等提前介入审查,做好法律风险防范预警,前置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政府法律顾问角色由“消防员”向“守门员”转变,确保政府工作合法、稳妥、有序进行。(文 徐美春)